1100818_教育部函知-衛生福利部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
發文字號: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08134號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10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31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配合辦理。
說明:依衛生福利部本年8月10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731A號函副本(附件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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