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0519_教育部函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
發文字號: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號

附件:防疫管理指引、指揮中心圖卡 (A09000000E_1122201474_senddoc1_Attach1.pdf、A09000000E_1122201474_senddoc1_Attach2.pdf)
主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部112年4月14日臺教高(三)字第1122201024號函(諒達)續辦。
二、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簡稱指揮中心)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,惟仍保留確診者0+N制度、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,爰配合修正旨揭指引並將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整併納入。
三、住宿學生篩檢陽性以返家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;如有留校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必要者,學校得視宿舍量能設置照護宿舍,並以獨立衛浴且能與健康學生區隔之套房為佳。
四、教職員工生如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,請依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建議進行「0+n自主健康管理」及假別(「0+n各類適用對象假別」圖卡)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(一)一般大學:邱淑貞小姐(02)7736-6304。
(二)技專校院:鄭淑真專員(02)7736-583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