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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1005_教育部函-110年9月21日至 110年10月4日維持二級警戒,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、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案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 
發文字號:臺教人(三)字第1100129888號
 
主旨: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21日至 110年10月4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,社區式長照機構(不含團 體家屋)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 疫管制措施,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,請查照轉 知。
說明:依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105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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