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.10.11_教育部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
發文字號:臺教高(三)字第1112204435號
主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部111年9月6日臺教高(三)字第1112203706號函(諒達)續辦。
二、本次修正係配合疫情發展鬆綁防疫措施,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,主要調整說明如下:
(一)教職員工生出國辦理方式(本指引第11點),請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,並依學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(二)學校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(本指引第12點第4款、第15點),說明如下:
1、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,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 篩陰性結果,可入校(班)上班、上課。
2、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,如有症狀,請在家休息, 不入校(班)上班、上課。
三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(一)一般大學:邱淑貞小姐(02)7736-6304。
(二)技專校院:王孟禎小姐(02)7736-6165。